一、退学
以下节选自:阿坝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二十七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但在校学习期间应
努力完成修读课程。自入学起必修课程(含限选)累计达到4 门(含4 门)不合格者,予以学籍黄色预警。自入学起必修课程(含限选)累计达到6 门(含6 门)不合格者,予以学籍橙色预警,可降级学习。
第二十八条在校学习期间,累计受到二次橙色预警的,建议退学;累计受到三次橙色预警的,予以退学处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学:
(一)学生留级跟读一年后,仍有6 门必修课程不合格的。
(二)除参军入伍和创新创业外,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规定学习年限的;
(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四)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而又无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
(五)保留入学资格、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不办理复学手续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六)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
(七)学生本人主动要求退学,经劝说无效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