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节选自:阿坝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具体按照《阿坝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具体按照《阿坝师范学院转学实施
细则》执行。
具体参照《阿坝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转班学信网信息不更改,降级和转班同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