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考试管理,进一步规范缓考制度,严格缓考审批程序,根据《阿坝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规定,特制定缓考申请与组织实施细则。
一、原则
学生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和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与考查,无特殊原因不得缓考。
二、申请缓考的条件
1、在考试期间学生患急性病或慢性疾病急性发作,严重影响考前复习或不能参加考试,并有医院相关住院治疗证明的学生可以在申请缓考;
2、因学校公务派遣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竞赛或演出活动等,参加活动时间与考试时间发生冲突,参加活动前有主管校领导批示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
3、参加省外顶岗实习的;
4、有其它特殊意外突发情况,有主管校领导同意的学生可以申请缓考。
5、因直系亲属逝世而奔丧申请缓考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6、因考试统一安排冲突而申请缓考的考试科目, 学生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不得随意更改缓考课程。
7、申请缓考学生,必须严格按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并于考试之前在学生所在学院办理完相关手续。(原件一份交教务处运行科)。
三、缓考申请手续
1、学生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学生缓考申请表》(申请应写明理由,无正当理由者不得申请缓考),经辅导员核实,签署意见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2、任课老师签字同意;
3、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原件留存备案,并由学生本人将签字后的复印件一式两份,交任课教师一份,自己留存一份。
4、申请缓考的学生,务必在该课程考试前请教务系统中申请,缓考申请表上的流程走完后,将缓考申请表拍照压缩成zip格式上传到教务系统提交。此缓考申请才有效,否则无效。(证明材料必须上传)申请通过后任课老师成绩录入界面会自动备注缓考。任课老师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必须录入,只有录入后在缓考考试的时候才能计算到总成绩中。请成绩录入教师一定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