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告》文件的要求,2021年4月21.1次自学考试在2021年4月10日-11日举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基本情况
考试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教学楼A-D栋(考场分布表见附件1,4月9日下午可在教学楼前查看)。
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诚信参加考试。
参考:922人 2350科次 共80场次
二、考务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毛 英(主 考)
成 员:吴文权 袁甲 韩明均 赵保华 李志坚 陈春勤 余宗贤 官孙平 唐禹 周国强
郑文瑜 查旺斯基 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
三、部门分工
教务处:全面负责考试考务工作及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考试过程中网络通畅等技术支持。保障考试服务器以及校园网络正常运行,保障视频监控的持续工作。
后勤基建处:负责后勤保障,防疫保障,教室消毒,尤其是电力供应要保障。
资产经营公司:考生体温监测(需安排校医院医生两名)。
保卫处:需安排4位安保人员负责考生进入校门红外体温监测、检查督促考生戴口罩进入考区(不戴口罩者一律不准进入学校);另需安排4位安保人员负责保密室监控安保工作和考试期间考场安保工作。
宣传统战部:负责考试当天在图书馆前的LED宣传栏显示“21.1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汶川县水磨考点”字样。
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按准考证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并对参加考试学生进行考前诚信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
四、考务组织
(一)考务和监考员职责
我校只负责场外监考(安排情况见附表2),请务必严格按照考务会的要求履行监考职责,严谨对待。教务处协助州县考办完成考点具体考务工作(考务工作分工细则见附表3)。
(二)考务会
时 间:2021年4月9日16:30
地 点: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楼B101
参会人员:全体监考员和考务工作人员都必须参会,严格考勤。
五、考试纪律和安全
1.学校纪委安排专人,全程监督。
2.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考前诚信教育,一旦发现违纪现象,将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处罚条例》处理,并在曝光栏公示,违纪记录将进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将按照校内考试管理办法给予处分。
3.考试期间禁止学生在考场周边举行学生活动,大声喧哗等。
4.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试安全:考试过程中若发生地震或其它突发状况,请考生沿疏散通道标识有序应对。
六、座位查询及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1年4月1日9:00至11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
考生须按规定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从考前14天至考试结束,须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确保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上述人群是指医疗机构认定的),未与由于新冠肺炎防控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同住,没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进入考点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2.考生应在考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经当地政府认证的官方平台实名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以下简称“健康码”),确保在考试结束前,健康码处于“绿色”状态。
3.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需核验身份、出示绿色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由卫生健康部门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4.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做好防护工作。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非低风险地区、发热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各楼层考生依次有序、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附近聚集。
7.考试期间,考生应遵守考点所在地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自觉遵守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所造成严重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证件补办
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考风考纪
(一)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二)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等涉考犯罪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严惩。我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考点周边的环境检查,利用有效技术手段,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电子通讯工具作弊和冒名顶替实施舞弊的行为。
十、成绩公布及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定于4月29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查询考试成绩。
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5月6日9:00至7日17:00期间,考生可向1360943579@qq.com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核申请表(详见考试院官网通知https://www.sceea.cn/Html/202103/Newsdetail_1730.html),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21.1次成绩复核申请”。5月18日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1.20.2次自考考场分布表
2.场外监考员名单
3.考务安排表
4.考生须知
5.健康二维码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03月29日
附件1
四川省20.2次自考阿坝州汶川县水磨考点
考场分布表
考场号 |
教室分布 |
考场号 |
教室分布 |
一考场 |
A201 |
十一考场 |
B303 |
二考场 |
A202 |
十二考场 |
B304 |
三考场 |
A203 |
十三考场 |
C101 |
四考场 |
A301 |
十四考场 |
C102 |
五考场 |
A302 |
十五考场 |
C103 |
六考场 |
A303 |
十六考试 |
C201 |
七考场 |
B202 |
十七考场 |
C202 |
八考场 |
B203 |
十八考场 |
D101 |
九考场 |
B204 |
十九考场 |
D102 |
十考场 |
B302 |
二十考场 |
D103 |
发热备用1 |
B101 |
发热备用2 |
B301 |
附件2
场外监考员名单
监考楼层 |
监考员1 |
监考员2 |
AB二楼 |
李久东 |
邓慧元 |
AB三楼 |
张雷 |
刘刚静 |
CD一楼 |
李明明 |
叁智卓玛 |
CD二楼 |
吴文丰 |
廖文果 |
注:监考员到岗时间:上午8:20,下午13:50,楼道工作人员请到考务办公室A101签到,领取工作牌后直接到达楼道指定地点。到岗后协助场内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考试期间带领考生如厕,监督考生场外行为。
附件3
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分工细则
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分工细则 |
|
流程 |
主要负责人 |
前期 |
接送试卷 |
州招办、武警 |
考务会 |
县招办、教务处全体人员、监考员和楼道工作人员 |
考前 |
视屏监控、音频控制 |
杨龙、孙丹 |
发卷 |
县招办 |
考中 |
视频监考员 |
王玉晶、孙丹、周智敏 |
巡考,统计缺考名单 (30分钟后) |
县招办、周智敏 |
验卷 |
教务处全体 |
收卷 |
装订、收卷 |
县招办、王玉晶、周智敏 |
试卷清点 |
县招办、教务处全体 |
上报缺考人数 |
县招办 |
上交试卷 |
州招办、武警 |
注:考试期间,树人楼A101备电脑和打印机,为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打印准考证。
考务到岗时间:上午8:20,下午13:50。
附件4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入场,除2B 铅笔、黑色墨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参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涂)姓名、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遇试题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六、迟到15 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试题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同一份试卷要求同一种类型、同一颜色字迹的笔答题。考生作答时,必须按题号顺序在答题卡上作答。
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考场内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严禁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严禁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卷、答题卡,严禁将试题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严禁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