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管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探索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我校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具体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1 |
仁寿县坝达初级中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2 |
都江堰市石羊中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3 |
成都市金丰路小学(原成都金牛外国语)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4 |
都江堰市北街小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5 |
都江堰市柳街幼儿园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6 |
都江堰市七一聚源中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7 |
乐山市嘉定中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8 |
遂宁市安居育才中学校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9 |
汶川县水磨中学校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10 |
都江堰市塔子坝中学 |
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 |
二、检查形式
1.单位自查。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申报建设方案的目标与进度,结合《阿坝师范学院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开展自评,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阿坝师范学院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自查报告包括条件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成效等建设目标达成情况;接纳学生、经费使用等基本运行情况;基地建设的特色与创新。并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实践教学的相关文字、照片及视频材料及特色项目等相关支撑材料。
2.专家组评审和现场检查。学校组织专家审阅中期检查材料并进行实地检查,评价基地建设成效,形成检查意见。
三、材料报送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20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PDF版,支撑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abtusj@126.com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2332866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2.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中期检查报告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