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阿师院〔2023〕40号)要求,为了表彰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取得教学成果的先进个人或集体,鼓励广大教职工在教学活动中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学成果,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阿坝师范学院第四届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类别及条件
教学成果奖包括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两个大类。教学成果奖主要授予在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凡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成果的个人或集体,我校实践教学基地学校(我校作为成果完成第一单位),均可参加评选。
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凝练二级学院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与协同育人、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三全育人”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基础教育成果是由我校教职工与实习基地学校(幼儿园)开展深度合作,在基础教育领域取得的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教育教学成果。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内容包括教育研究成果和教学研究成果。教育研究成果反映教育管理改革与事业发展的成果,包括师资队伍、现代学校制度、区域教育监测与评价及其他综合改革的成果等。教学研究成果反映课程及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究的成果,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
具体详见《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阿师院〔2023〕40号)。
三、奖项设置
1.本次校级教育类教学成果奖拟设特、一、二等奖。其中,特等奖不超过8项,一等奖不超过12项,二等奖不超过16项。
2.奖励依据《阿坝师范学院教书育人奖奖励办法(修订)》(阿师院〔2022〕188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
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应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成果申报书:申报人应填写《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申报书》(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成果总结报告:申报人应从成果研究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应用效果、特色与创新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字数3000-5000字(一式一份)。
3.成果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应单独装订成册,主要内容包括论文、教材、专利证书、奖励证书、培养方案等;教学成果如教材,须提交样书(一本或一套)。
每项成果的所有纸质材料装牛皮袋,袋上必须注明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单位(人)和袋内材料清单。
电子版需与纸质版内容保持一致,如因两者不一致而影响评审结果,责任由申报者自负。
其他支撑材料不超过200M。如需提供佐证成果的有关视频材料,时长不超过30分钟须提供链接地址和视频内容。
所有申奖成果材料,由教务处存档,不予退还。
五、申报及评奖程序
1.提交申请:2023年6月15日前。申请个人或集体填写教学成果申报书,撰写成果总结报告,并提交至相应二级学院。行政人员到学科归属学院提交材料。
注意:申报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教师直接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08室,教务处负责初审、公示。
2.学院初审:2023年6月15日-6月20日。各部门应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教学成果进行初步审核、评议和推荐,并在所属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于6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送教务处2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s62332867@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不受理教师单独提交的教学成果申奖。
3.学校评审(2023年9月6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审批后公布。
六、评选条件
根据《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阿师院〔2023〕40号)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七、评奖纪律及保障措施
成果完成人及评审专家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严格按照《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修订)》(阿师院〔2023〕40号)和本通知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组织和评审。凡申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撤销已授予的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并追究有关人员的不端行为。
联系电话:028-62332867
邮箱:as62332867@163.com
附件:1.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高等教育类、基础教育类)
2.阿坝师范学院教学成果申报汇总表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