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
2023-2024学年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本次申报为新增课程申报,以往学期申请过的课程无需重复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日期
教师申报日期:2023年5月22日- 2022年6月2日
学院评审日期:2023年6月5日- 2023年6月11日
二、申报原则
1.申报原则基于《阿坝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可在OA下载查看。
2.开设公选课是各二级学院的教学任务。为不断充实课程资源,各学院应组织推荐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教师积极申报、开设校本公选课程。
3.校本公选课开设坚持高职称教师优先、博士优先、专职教师优先。教学听课评价为“合格”以下的教师不得开设。教师开设校本公选课应与所学专业相关,或所开设课程为其非常熟悉的学科领域或研究工作。
4.行政教辅人员申报公选课程,其开课学院必须填写各二级学院,不可填写行政部门。
5.已被批准开设的课程列入校本公选课程库管理,无特殊情况,每学年必须至少开设一个教学班次。未提交说明情况而中断开设一学年及以上的,再开课时需重新履行申报手续。
三、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填写《阿坝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提交教学大纲等课程资料。
2.开课学院对教师申报课程及相关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阿坝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中“学院(部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栏目中签署意见,加盖部门公章。
3.开课学院集中评审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将《阿坝师范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报表》报送行政楼203办公室,教务处随后公布本次公选课申报结果。
4.申报教师及时查看申报结果,通过公选课申报的教师在教务系统-个人事务-公选课申报,填写相关课程信息,提交系统申报。
注意事项:
以往学期申报过的课程不需要再次申报,教务处将每学期持续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