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学校“两评估、两转型”的发展战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三全育人”和“五育并举”工作要求,积极构建“三固三全”的实践教学体系,达到“培养师德高、师知新、师能强的应用型音乐舞蹈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拟定于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第14周(2023年5月22日至26日)开展“阿坝师范学院第七届艺术实践周暨学生专业技能比赛活动”。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全程进入和参与各项艺术实践活动。通过开放、自主、互动、灵活的艺术实践方式,增强师生专业自信和学习热情,提高全校师生的审美能力与艺术素养,全面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相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互鉴互荣•同美同行
二、活动名称
阿坝师范学院第七届艺术实践周暨学生专业技能比赛
三、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音乐舞蹈学院(九寨神韵艺术团)
协办单位:四川省音乐舞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四、活动地点、时间
地点:音乐舞蹈学院音乐舞蹈大楼、水墨桃源大剧院
时间:2023年5月22日——26日
五、活动对象
阿坝师范学院全体师生
六、活动项目
1.《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声乐专场音乐会》
2.《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器乐专场音乐会》
3.《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舞蹈专场汇报演出》
4.《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声乐(民美组)比赛》
5.《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声乐(流行组)比赛》
6.《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钢琴比赛》
7.《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第二乐器比赛》
8.《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舞蹈(单双三组、群舞组)比赛》
9.《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自弹自唱比赛》
10.《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班级合唱比赛》
11.专家讲座(2场)
12.音乐会(2场)
13.《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七、项目要求及责任人
项目一:《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声乐专场音乐会》
1.项目要求
(1)音乐舞蹈学院副教授以下或未满45岁的声乐教师必须参加,其他二级学院声乐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2)每人演唱作品2首:独唱(5分钟内)或与2-4名教师合作歌剧片段或重唱作品均可;
(3)由学院艺术指导或钢琴教师担任钢琴伴奏。
2.项目责任人:彭湘 黄凰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排练、彩排、演出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二:《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器乐专场音乐会》
1.项目要求
(1)音乐舞蹈学院副教授以下或未满45岁的钢琴、器乐教师必须参加,其他二级学院器乐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2)钢琴教师每人独奏(协奏)作品一首(8分钟以内);
(3)第二乐器教师每人独奏(协奏)作品一首(8分钟以内);
(4)每位教师加演作品一首(重奏、合奏等形式均可),伴奏音乐要求具有CD音质,MP3格式。
2.项目责任人:张新昊 牟茗 周呈穗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排练、彩排、演出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三:《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青年教师舞蹈专场汇报演出》
1.项目要求
(1)音乐舞蹈学院副教授以下或未满45岁的舞蹈教师必须参加,其他二级学院舞蹈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
(2)每人作品展示1个,独舞或双人舞均可(4-6分钟);
(3)每人基本功组合展示或群舞表演且担任领舞1个。
(4)舞蹈伴奏音乐要求具有CD音质,MP3格式。
2.项目责任人:徐兵 马俊杰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排练、彩排、演出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视频责任人:张筱青 杨阳 周雪莲
项目四:《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声乐(民美组)比赛》
1.项目要求
(1)民美组比赛选手限民族、美声唱法;初、复赛演唱作品1首,决赛演唱作品2首;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10分制,现场亮分;初赛不限名额,复赛成绩前9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决赛;
(3)比赛选手着装整齐大方,选手须穿着礼服;
(4)伴奏音乐要求钢琴正谱伴奏或其他乐器现场伴奏。
2.项目责任人:彭湘 宋凯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五:《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声乐(流行组)比赛》
1.项目要求
(1)流行组比赛选手限通俗、流行、原生态唱法;初复赛演唱作品1首,决赛演唱作品2首;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10分制,现场亮分;初赛不限名额,每组复赛成绩前9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决赛;
(3)比赛选手着装整齐大方,演唱形式可独唱、重唱、小合唱等。
(4)通原组伴奏音乐要求具有CD音质,MP3格式。
2.项目责任人:黄凰 王饼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六:《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钢琴比赛》
1.项目要求
(1)参赛选手比赛作品限古典钢琴作品,初复赛演奏乐曲1首,决赛演奏乐曲和练习曲各1首;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10分制,现场亮分;初赛不限名额,复赛成绩前9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钢琴比赛决赛;
(3)参赛选手须穿着礼服;
2.项目责任人:牟茗 周程穗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七:《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第二乐器比赛》
1.项目要求
(1)参赛选手比赛作品限第二乐器演奏;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10分制,现场亮分;初赛由各第二乐器教师自行组织,每位教师推荐3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复赛,复赛成绩前9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第二乐器决赛。
2.项目责任人:张新昊 袁永杰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八:《学生专业技能—舞蹈(单双三组、群舞组)比赛》
1.项目要求
(1)舞蹈比赛分为单双三组和群舞组,分组比赛评分;学习剧目和原创作品均可;原创作品加0.3分;
(2)比赛分初(复)赛、决赛,10分制,现场亮分;各组初赛不限名额,每组复赛成绩前9-12名按抽签顺序参加舞蹈比赛决赛;
(3)参赛选手须穿着演出服,群舞要求服装统一;
(4)舞蹈伴奏音乐要求具有CD音质,MP3格式。
2.项目责任人:徐兵 马俊杰 杨吉加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视频责任人:张筱青 杨阳 周雪莲
项目九:《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自弹自唱比赛》
1.项目要求
(1)参赛选手初(复)赛作品自选1首(4分钟);决赛弹唱两首作品,一首为自选正谱歌曲(流行作品除外),一首为即兴弹唱(现场抽签),自选正谱歌曲可与初(复)赛相同。
(2)比赛分初(复)赛、决赛,10分制,决赛评委现场亮分;初赛不限名额,复赛成绩前9名选手按抽签序号参加弹唱决赛;
(3)参赛选手须穿着礼服。
2.项目责任人:张新昊 杨森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3.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十:《第七届艺术实践周学生专业技能—班级合唱比赛》
1.项目要求
(1)此项目要求音乐舞蹈学院全院师生全员参与,其他二级学院不参与此项目评比。要求演唱合唱作品一首,指挥由本班学生担任;10分制,现场亮分;
(2)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时间4-6分钟;
(3)参赛作品的伴奏要求钢琴或其他乐器现场伴奏;教师可参与现场伴奏。
2.指导教师:音乐舞蹈学院各班学业导师及年级辅导员
3.项目责任人:孙志福 刘东 裴雪
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比赛工作,包括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等所有比赛相关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4.灯光音响场地责任人:张强 曾靖云 周勇侠
项目十一:专家讲座
项目十二:音乐会
项目十三:《第七届艺术实践周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1.项目要求
(1)确定展演内容;
(2)准备颁奖相关资料;
(3)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宣传工作,含主持人、主持词、节目单和颁奖环节等所有事宜的执行和安排。
2.项目责任人:孙荣 张刚 付莉 孙志福 马俊杰 刘东 张筱青 徐兵 张新昊
3.灯光音响视频责任人: 张筱青 张强 曾靖云 杨阳 周勇侠 周雪莲
4.展演地点:水墨桃源大剧院
5.展演时间(预计):2023年6月15日,节目内容另行通知。
八、项目评分及评奖办法
(一)评分办法
拟定5名评委现场评分,10分制,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二)评分细则
1.学生技能——声乐(民美组、流行组)比赛评分细则
(1)演唱者的音色、音质以及科学的发声方法;(2分)
(2)演唱作品的难度、吐字咬字清楚程度;(2分)
(3)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气质、音准节奏正确程度;(2分)
(4)作品曲目健康,形象气质符合作品的风格要求;(2分)
(5)演唱处理得当,声情并茂,台风等方面;(2分)。
2.学生技能——钢琴比赛评分细则
(1)作品演奏完整、流畅;(2分)
(2)作品演奏无错音,节奏准确;(2分)
(3)能较好地处理表现作品,作品内容把握准确;(2分)
(4)演奏的作品有一定的难度,表现方法准确;(2分)
(5)音色控制好,指法运用自如并能体现演奏技巧。(2分)
3.学生技能——第二器乐比赛评分细则
(1)作品演奏完整、流畅;(2分)
(2)作品演奏无错音,节奏准确;(2分)
(3)能较好地处理表现作品,作品内容把握准确;(2分)
(4)演奏的作品有一定的难度,表现方法准确;(2分)
(5)音色控制好,指法运用自如并能体现演奏技巧。(2分)
4.学生技能——舞蹈(单双三组、群舞组)比赛评分细则
舞蹈比赛主要以舞蹈的编排、舞蹈的整齐度、动作的表现力、参赛服装的搭配、音乐的选用为评分标准。
(1)舞蹈整体呈现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3分) (2)舞蹈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与音乐旋律融合;(2分) (3)舞蹈过程中动作协调流畅,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4)舞蹈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处理突发情况得当;(2分) (5)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和作品需要。(1分)
5.自弹自唱比赛评分办法
(1)艺术歌曲,内容健康向上,适度选择难易程度;(1分)
(2)正谱伴奏,完整娴熟,风格准确;(3分)
(3)弹唱的作品难度适中,艺术表现力、感染力强;(3分)
(4)歌唱与伴奏和谐统一,表现完整;(3分)
6.班级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1)服装统一,进出场排列有序;(1分)
(2)参赛队伍能完整演唱歌曲,内容健康积极;(1分)
(3)强弱快慢对比鲜明,各声部的配合默契,情绪表现生动富有感染力、表现力,声音统一整齐;(3分)
(4)音色融合、富有变化,音准准确有立体感,节奏把握准确,音乐情绪表达细腻;(3分)
(5)队形编排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表现风格独特。(2分)
(三)评奖办法
1.各项学生技能比赛项目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6-9名。
2.班级合唱比赛评奖
音乐方向设一、二、三等奖;
舞蹈方向设“最佳风采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
对指导各个项目学生荣获一等奖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报名及相关要求
1.本次比赛不分专业与非专业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参与项目不得低于2项(含班级合唱)。
2.报名方式:音乐舞蹈学院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报名信息表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刘东老师处,非音舞学院学生需到现场报名并完善参赛项目登记表。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12日。
4.报名地点:音乐舞蹈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音乐舞蹈大楼5楼)
各赛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阿坝师范学院第七届艺术实践周暨学生专业技能比赛报名表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