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审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2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2023 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023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安排、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告》文件精神,现将汶川县教育局2023年上半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工作转述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即:

1.取得有效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的2023届本科、专科(含五年一贯制)毕业生;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及免试改革专业师范生(证书将在5月下旬后发放,以教务处发布通过名单为准)。

二、认定条件

(一)在2023年7月8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并拿到毕业证书。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小学、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的,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体检医院要求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和专升本学生)教育局。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我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为汶川县教育局。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我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为阿坝州教育局。

(三)若教育局工作人员到我校认定,则我校为现场确认点,若届时教育局工作人员未到我校,则教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毕业生现场确认点也可是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教育局。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所有符合条件自愿申办教师资格证的同学请于2023年3月24日至4月24日,每天7:00-18:00之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3届毕业生在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第二批次时间段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报名请选择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汶川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局认定,务必按附件4要求填写,否则认定失败,责任自负;

第二:网报专业信息填写请务必写专业全称,否则认定失败,责任自负;

第三:下载附件3的《个人承诺书》,打印签字,并上传到网报系统;

第四:网报注册时需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请在7月底之前保持该电话24小时随时畅通。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期间请必须带齐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资料未全不予办理),具体时间请查看附件1或咨询相关教育局。

现场确认需出具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在读证明)。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 (网上申请时,上传到报名界面的附件3) 。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五、注意事项

请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应届生,做好宣讲工作。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1.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

3.个人承诺书

4.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说明(样表)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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