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考生:
我省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工作将如期进行。现将课程免试、更改考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请时间及方式
时间 |
工作内容 |
申请方式 |
3月15日至19日 |
考生提交省际转入申请数据和电子申请材料。 |
系统提交网址为http://zk.sceea.cn,相关申请材料按要求上传考生有效材料扫描件或相关材料扫描件传邮箱1360943579@qq.com。文件名为“准考证号+姓名+业务类型(免试一类/免试二类/免试三类/更改考籍/课程免试)”,相关材料请于3月1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
3月15日至19日 |
考生提交更改考籍和课程免试申请数据和电子申请材料 |
3月18日17:00前 |
教务处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学校审核结果 |
5月15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完成更改考籍、课程免试及省际转考相关工作,并在系统中公布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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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务必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申请和材料提交。
二、考籍受理内容
(一)考籍更改
请考生登陆网报系统(http://zkk.sceea.cn)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有误的个人信息。若发现错误,务必在3月15日之前联系:1360943579@qq.com。
(一)更改考籍
更改考籍是指对考生填报有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更改考籍须提交的电子材料要求如下,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11次更改考籍”,每项之间用“_”分隔。
1.更改身份证号: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更改姓名
(1)注册时信息录入错误:《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书面情况说明、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2)公安机关合法变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3.更改性别或民族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粘贴在附件1上)。
4.更换照片(仅限因照片问题未通过毕业审核的情况)
更换照片无需线上申请,须在更改考籍申请时间内,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正装免冠浅蓝底标准证件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须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jpg。
5.更换专业
更换专业须考生本人向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换专业申请表》(附件2),由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对专业进行变更。
(二)课程免试
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已考试合格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免试需要考试的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课程。
课程替代是课程免试业务的分支,是指因专业停考或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的在籍考生,考生需在管理系统中,按照规定的课程替代关系将原课程替代为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下的新课程。课程替代只能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下操作,无需缴纳申请费用,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时在考籍中查询结果。
在管理系统中申请课程替代时,若符合计划调整政策但无操作选项的,请通过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进行咨询。
1.免试类型
(1)自考生免试:指将我省某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自考准考证号中。免试成功后,原自考准考证号内将不再保留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用2005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课程合格成绩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3)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各类毕业证书(含外省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和我省2005年6月30日以前取得的自考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学历信息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在2016年以前已经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且持有转考介绍信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课程免试须提交的电子材料要求如下,电子材料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材料内容”,文件包命名为“准考证号_姓名_202次课程免试”,每项之间用“_”分隔。
1.自考生免试
仅线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2.自考毕业生免试
仅线上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3.非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非学历证书原件。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毕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
(4)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
(5)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鲜章。
5.外省自考生免试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4);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双面);
(3)转考介绍信原件。
三、其它
申请要求以省考试院发布为准。考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sceea.cn)或官网微信公众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注相关信息。各类申请所需的表格,考生均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试、更改考籍及省际转考工作的通告》(https://www.sceea.cn/Html/202101/Newsdetail_1696.html)中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