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学院:
根据《阿坝师范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阿坝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2020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和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毕业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查内容
(一)德育审查
主要核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处分情况。凡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都要接受该项审查。如果处分已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撤消手续,则该学生该项审查为合格;若没有办理撤消手续,则该学生该项审查将为不合格。
(二)学业审查
毕业:学生在修业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取得所在专业所要求的必修课全部学分和限选课程学分,总学分达到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实习成绩(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合格,准予毕业。
结业: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总学分或限选课程组未达到学分要求,或所在专业必修课有未通过的,按结业处理。
(三)缴费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学费、超学分费、教材费、住宿费等。根据学生收费标准及实际缴费情况,审查学生是否欠费及欠费金额。
二、学业审查要点
(一)四年制本科毕业总学分以培养方案要求为准;三年制专科毕业总学分最低为130学分;五年一贯制学生毕业总学分最低为78学分。
(二)学生所在专业必修课程应全部通过方能毕业。有转专业的,按学生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进行审查。。
(三)学生专业限选课程组应达到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公共选修课程本科应最低修读8学分,专科应最低修读4学分,允许学生修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之外的课程进行学分替代。
三、课程替代要点
(一)公共必修课程原则上不能进行课程替代。
(二)专业必修课程替代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申请课程替代:
1.原课程与认定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
2.原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认定课程;
3.原课程性质为必修。
(三)如原修读课程不在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之内的,均作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档案,可自动冲抵公共选修课程学分要求。
(四)学生在新教务系统提交替代课程,二级学院审核通过。
四、审查流程及时限
(一)德育审查由各二级学院初审、学工部终审,公示后报教务处执行。
(二)学业审查由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终审。二级学院主要审查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通过情况,最低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等,按照附件1的操作文档在新教务系统中完成。
(三)缴费审查由计划财务处进行审查,报教务处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
(四)为不影响毕业证书发放和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代办,二级学院审查完成时间应为2020年6月15日前。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随2020届学生一同结业。
(二)结业学生可在修业年限内回校选课修读相关课程,也可在相关课程考试时回校直接申请“返校生考试”。修读通过,达到毕业条件时,每学期期末向学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下一学期开学初领取,修读或考试费用按学分计算。
(三)结业学生达到相关毕业证书发放条件的,可填写《结业缓发毕业证申请表》,申请毕业。结业换发毕业证受理申请时间为:6月20日前、9月10日前、1月10日前。发放时间为7月20日前、9月20日前、3月20日前。为避免工作出现混乱,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学士学位资格审核:
一、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内容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思想政治鉴定合格;
(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环节的学习,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取得毕业资格;
(三)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必选和限选课程补考未超过6门;
(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毕业创作等考核合格;
(五)符合本条(一)(二)(三)(四)项要求,并同时符合以下任何一个条件
1.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按百分制折算60分为合格,下同);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分(按百分制折算);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PETS三级考试;艺体类、职教类、民族语言(含双语方向)类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分(按百分制折算);
2.民族语言(含双语方向)类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获得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的;非民族语言(含双语方向)类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
3.在正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以“阿坝师范学院”名义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或相关学科学术论文1篇者(提供发表当期刊物原件,并经知网、万方或维普检索核实,不含增刊);
4.考取研究生(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5.在学校组织的学科或专业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提供证书原件或相应文件);
6.在省教育厅组织或省教育厅委托高校、赛事委员会、协会等组织的专业竞赛、挑战杯比赛、数学建模、大学英语竞赛、科技作品、科技发明、电子设计等学科或专业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体育类比赛获前8名者(提供证书原件或相应文件);
7.在教育部组织或教育部委托高校、赛事委员会、协会等组织的专业竞赛、挑战杯比赛、数学建模、大学英语竞赛、科技作品、科技发明、电子设计、创新创业竞赛等大赛中获省级优秀奖及以上奖励,体育类比赛获前8名者(提供证书原件或相应文件);
8.见义勇为或在抗灾救灾工作中获得省级或以上级别表彰(证书、表彰文件);
9.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超过5分(含5分);
10.民族语言类专业(含双语)、艺体类专业、职教类专业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水平与能力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合格证书;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计算机水平与能力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学生参加国家软件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或以上资格;
11.参加职业资格和行业职称资格考核,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经济师、导游资格证、司法职业资格证书、秘书职业资格证等;
12.主持或参与校级或以上大学生科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13.主持或参与校级或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题验收;
14.专业基础与核心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或平均分达到70分;
15.辅修第二专业并获得第二专业辅修结业证;
16.学生在校期间课外阅读积分达到优秀等级。
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严重违背学术诚信的,不授予学士学位。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除需符合第八条(一)(二)(三)(四)项要求外,还需同时满足第八条第(五)项15个条件中的任何两个条件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关于补授位等具体要求请参看附件2,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最长修业年限内达到补授位条件,可填写《阿坝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申请补授位。补授位受理申请时间为:6月20日前、1月10日前。发放时间为10月20日前、4月20日前。为避免工作出现混乱,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审查流程及时限
(一)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终审。
(二)二级学院按照上一条(一)、(二)、(三)、(四)条件要求在新教务系统完成审核。
(三)为不影响毕业证书发放和师范生教师资格证代办,二级学院审查完成时间应为2020年6月18日前。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6月8日
附件1:毕业审核操作文档
附件2:阿坝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3:阿坝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补授申请表
附件4:结业换发毕业证申请表及课程替代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