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及全校师生:
2016级、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本本学年课程已选课完成,现对本学年超出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部分进行统计,需缴超学分选课费用相关通知如下:
一、补缴学期: 2019-2020学年;
二、补缴对象: 2016级、2017级、2018级和2019级学生;
三、统计办法:
1、培养方案每学期开设课程不计入超学分范畴(限选课根据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计算,具体参见本学期相关选课通知教务〔2017〕72号附件);
2、本学年对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多选或重修,不计入超学分范畴;
四、补缴课程:
1、正修及补考均未通过后重修的课程;
2、跨学院跨专业自主选修的、感兴趣的非本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允许低年级选高年级课程(具体参看学生手册选课部分);
3、转专业之后需要补修的专业课程。
五、公示期: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3日;
公示期间,请各学院督促本院学生下载核查超学分信息,确保所交超学分费正确无误。
六、缴费期: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25日
如有异议,请相关同学在公示期到行政楼教务处201办公室反映,公示期后不予处理;如无异议,请在缴费期登录校园安心付平台自行缴费。欠费同学会影响毕业证的按时发放。具体缴费方式和公示名单见附图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