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举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课程补考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9-11 点击数:

全校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安排,为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淘汰“水课”打造“金课”要求,提升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将进一步加强过程性考核,严控补考课程。现将本学期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9年9月14-15日,阿坝师范学院校内,具体时间地点请查看后期教务处网站发布的补考安排。

二、补考开考课程

部分集中闭卷考试课程,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确定。请登录新教务系统后,在右下角信息发布下的考生查询中查看。在校考生也可在系统内信息查询中的考生信息查询中查看。

三、补考对象:

1、补考课程中所有未通过的学生都可参加补考,名单由系统根据上学期期末未达标成绩自动生成,无需报名。

2、往届因学分不足暂扣毕业证书者可在开考前一天17:00前到教务处201办公室现场报名,同时到计财处交纳报名费。

3、上期在新教务系统中申请了缓考的学生,若申请的课程是学院提交的补考课程,则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若申请的课程非学院提交的补考课程,则学生在开学前2周内自行找任课教师考试。

4、上期期末考试违纪、作弊被取消成绩者无补考资格,只能选择重修。

5、重修课程者不能补考,可再次重修。

四、补考收费

在校学生无需缴费,往届因学分不足暂扣毕业证书的结业生需按学分收取补考费。

五、阅卷工作和成绩录入

考试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开展阅卷工作。同时须在本月内将成绩录入新教务系统,包括补考成绩和单独缓考的课程成绩,并做好试卷存档工作。(试卷评阅严格按照评阅标准;补考总评成绩应严格按照补考卷面成绩进行录入,不再计算平时成绩;缓考学生可折算上期所得平时成绩,将折算后的总评成绩录入系统。)

六、补考纪律

1、补考等同于期末考试,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考试规则,带上学生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各学院及时将补考安排通知到监考教师和学生。同时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及监考规则学习。

七、其他事项

1、补考所录成绩一律默认为补考成绩,缓考学生可由任课教师修改备注,视为正考成绩。

2、往届因学分不足暂扣毕业证书中通过本次补考,且达到毕业条件的,可填写《阿坝师范学院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于相应时间报送教务处,学校将于考后统一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并发放毕业证书。

3、补考安排发布后,请各学院教务员认真核对补考名单、补考课程及补考时间和地点,如发现有遗漏或安排不合理的地方务必及时联系教务处以便调整。

4、补考安排发布后,请相关同学务必及时查看,并做好考前复习。请全体同学务必准时到场参加考试,未能到场考试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只能重修。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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