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已开学一周,《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70号)原定2017级本科论文各项工作完成时间略有顺延,具体如下:

一、完成时间

1、3月21日前,学生完成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修改、验收,定稿。

2、4月15日前,第一次查重(学生);

3、4月28日前,第二次查重(指导教师、学生);

3、4月28日,提交结束;

4、5月12日前,第三次查重(学校);

5、5月17日前,填写评阅意见,完成答辩;

6、5月22日前,完成成绩评定,归档。

6、5月31日,评优。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论文工作,严格按照《阿坝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办 法》,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本科学生顺利毕业。

2、坚决杜绝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第三次论文查重结束后,对于查重率仍在30%以上的论文,将按照《阿坝师范学院学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意见(试行)》,严肃处理。

3、毕业论文工作开展期间,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以备检查。

4、四川省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和阿坝师范学院抽检管理办法出台后,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精神,对抽检论文不合格的同学作取消学位授予资格的处理及取消优秀论文等评选资格。具体抽检办法见后期通知。

特此通知。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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