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2022届毕业生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审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阿坝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即:

1.取得有效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的我校2022届本科、专科(含五年一贯制)毕业生;

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2免试认定毕业生(证书将5月上旬发放,以教务处发布通过名单为准)。

二、认定条件

(一)在2022年7月8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并拿到毕业证书。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2届毕业生。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汉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高中、初中层次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我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为汶川县教育局。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我校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为阿坝州教育局。

(三)我校为现场确认点,负责本校应届毕业生网报数据审核,负责现场确认材料收集、审核、盖章,负责组织学生到指定医院体检,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装档等。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所有符合条件自愿申办教师资格证的同学请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每天8:00-18:00之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2届毕业生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2.网上报名期间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报名请选择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格种类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汶川县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等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教育局认定,务必按附件3要求填写,否则认定失败,责任自负;

第二,网报“专业信息填写”请务必写专业全称,否则认定失败,责任自负;

第三,下载附件4的《个人承诺书》,打印签字,并将扫描件上传到网报系统;

第四,网报注册时需填写本人联系电话,请在7月底之前保持该电话24小时随时畅通。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时间和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期间,请务必带齐以下资料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资料未全不予办理),具体时间(约4月30日-5月30日期间,如果国考教资面试6月初出成绩则现场认定时间适度顺延)、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需出具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该份资料由学校统一提供,届时不能如期顺利毕业者将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有效期一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承诺书》(申请时,上传到报名界面的附件4)。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7、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8、我校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地点都是本校,还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请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应届生,做好宣讲工作。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坝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3.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说明(样表)

   4.个人承诺书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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