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现开展2023-2024-2学期的课程执行计划自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全校各培养层次(含本、专、预科全部有生专业、年级)本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
(二)核查要求
严格对照人才培养方案,自查本学期课程开设计划是否与人才培养方案完全一致。按照附件1操作指南进行课程开设自查,自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联系教务处运行科吴老师咨询解决。
学院自查完毕后,填写附件2并签字盖章,于2024年4月12日前将纸质档交至行政楼203办公室。逾期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学院和专业,视为当前学期未开展此项工作,后续出现的任何问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学期课程执行计划自查方法
2.学期课程执行计划自查报告模板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