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阿坝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十佳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阿坝师范学院2023年度十佳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教学名师
2.十佳教师
3.优秀青年教师
二、推选要求
1.推荐单位限于二级学院,校内各行政单位人员由学科所属的二级学院负责推选。
2.申报推选时要注意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
3.截止到2023年7月10日在我校工作时间满3年(博士满2年)。优秀青年教师年龄要求不超过35岁(1988年9月10日以后出生)
十佳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具体要求详见学校评选办法。
三、评选程序
1.参选人认真详填简表(见附件1),并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单独成册,包括材料封面(见附件2)、目录、证书、论文、项目书、获奖文件、复印件等材料。材料按评选条件依次罗列。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做好初评工作,保存初评工作材料备查,初评结果应向本学院公示(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3.各二级学院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于6月5日11:30前将本学院推荐汇总表、成册的个人支撑材料,提交到教务处208办公室。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教务处邮箱as62332867@163.com(不接受个人提交推荐材料)。
4.教务处根据评审办法,组织评审工作。在参考全校师生无记名投票的基础上,以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各候选人中确定教学名师、十佳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批后正式行文,并授予十佳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称号,予以表彰。
四、注意事项
“同行评教情况”由申报者所在(或申报者学科所属)二级学院填写,“学生评教情况”由二级学院从发展规划处获取数据。以上两项数据填写后需盖章(详见附件4)。
附件:
1.十佳教师及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简表
2.教师个人成册支撑材料封面
3.汇总表
4.填写说明
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 阿坝师范学院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