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师范学院教务处关于全面修订本科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3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教学大纲是课程的教学指导文件之一,是组织教学、衡量教学效果、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保证教务管理系统改版后教学安排按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开展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立德树人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适应我国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的需求,体现高等教育基本规律和现代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二)课程思政原则

各门课程应结合自身内容和特点,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在教学大纲中充分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课程的育人要素和责任,做到课程门门有思政。

(三)专业认证原则

各门课程应贯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体现并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明确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规定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内容以及编排教学内容的顺序等。在保持自身科学体系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之间的相互联系,避免重复和脱节。

(四)目标导向原则

各门课程应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师范专业按照师德师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等教学目标分条说明。非师范专业参照上述要求自定义毕业达成度要求。

(五)创新创业原则

各门课程应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教学全过程,围绕学生创新精神、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在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设计上,呼应和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

(六)理实结合原则

各门课程应贯彻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内容少而精、方法上循序渐进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开展专题式、项目式、团队式等实践教学环节设计,推进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改革(实验、实习、实训、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

(七)考核导向原则

各门课程应合理设计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明确说明考核内容、标准、等级和要求。考核内容要有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考核方式要有助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教学大纲考核评价的引领作用,推进教风和学风建设。“以证代考”课程应注重过程性、形成性考核。

二、修订要求

1.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平台”的所有本科课程均应有课程教学大纲。同一课程名称,如学分、学时不同,教学大纲应分别编写。同一门课程一个教学大纲,任课教师可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自定义执行大纲。

2.跨教学单位开设的课程,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沟通与交流,上课单位应主动联系开课单位,确保教学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

3.所有使用马工程教材的课程(附件1),其教学大纲应按照马工程教材的内容进行编订,并在教学大纲中明确说明使用教材为“马工程”教材。各教学单位要从思想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等方面对教学大纲中指定的教材及参考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治合格、水平一流教材进课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课程教学大纲工作的全面组织和领导,保障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毛英

副组长:吴文权 陈林

成 员:教学督导 各二级学院院长与主管教学副院长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 教研室主任 教务处工作人员 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

同时,各二级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与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小组,落实专人全程负责组织和实施课程大纲的修订工作。

四、时间要求

1.11月10日前,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培训,学习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具体要求,并部署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为确保教学大纲的修订质量,各二级学院应按照开课单位与归属教研室,分课程组成课程大纲修订小组,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与集体讨论,确定执笔人。原则上教学大纲的制定者为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专业核心课程和关键实践环节教学大纲须由教学经验丰富、熟悉行业技术发展的副高级职称教师或专业负责人执笔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

2.12月10日前,本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要开课课程需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执笔人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填写完毕后,应打印纸质文稿,经专业负责人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初审。初审者应为专业负责人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

3.12月30日前,专业负责人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将本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要开课课程提交二级学院课程大纲修订小组会议审定,审定会至少3—5名同行教师参加,经修订小组讨论审定集体通过后,由专业负责人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在教务系统中予以审核通过。为保证审定质量,每次会议审定课程门数不得超过10门。

4.1月10日前,二级学院分管教学主任在教务系统中予以批准应用大纲。

5.4月30日前,所有本科课程应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经专业负责人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初审。流程要求同前。

6.5月20日前,所有本科课程应通过二级学院课程大纲修订小组会议审定。流程要求同前。

7.6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优评先。

8.10月30日前教务处教研科分专业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印。

五、经费保障

1.学校对2122门课程,按照200元/学分分学院进行打包立项教学专项建设经费,专项用于教学大纲修订录入审定工作。

2.专项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为设备费、资料费、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网络使用费、计算机数据处理费和电传电话通讯费、燃料动力费、成果出版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鉴定费。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项目鉴定费所支付费用支出分别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10%。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六、评优评先

课程大纲编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再次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检查和评比。评出200门优秀教学大纲课程。其中一等奖20门、二等奖60门,三等奖120门。对评定为一二三等奖的课程,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本文件中提出的基本原则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要在查重、优化、趋新、除旧等方面做足功课;要将基层教学单位集体审议制度落实到位;要全员参与,明确责任与义务,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大纲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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